據悉,自從今年7月初德國對我國生產的電動工具檢測出PAHs值超標至今,價值超過8000萬美元的中國電動工具貨物仍滯留在德國海關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、全國工商聯(lián)五金商會正積極通過相關渠道與德國的相關部門進行交涉,截止到目前為止,兩國政府并未直接出面干預此事,事件的*后解決尚沒有眉目。
導火索
PAHs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索。
PAHs學名多環(huán)芳烴,是石油、煤等燃料及木材、可燃氣體在不完全燃燒或在高溫處理條件下所產生的致癌物質,通常存在于石化產品、橡膠、塑膠、潤滑油、防銹油、不完全燃燒的有機化合物等物質中。
7月初,德國的一個檢測公司在對該國的“ALDI牌”電動工具進行檢測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含有高致癌物質PAHs的濃度為0.2%,由此德國決定檢查所有的電動工具。隨后,包括德國“ALDI”、“BOSCH”等在內的知名品牌電動工具均被強制要求測試PAHs,這些被調查的德國品牌均是在中國境內定牌生產的。此事件導致了進口商了解這種情況后拒絕到海關取貨,德國超市已經上架的我國生產的電動工具也被迫下架。
據中國電器工業(yè)協(xié)會電動工具分會初步估算,此次滯留于德國海關的8000多萬美元還僅僅是整機的價值,如果包括被滯留和被撤掉的零配件,損失的數額將大得多。今年上半年,我國出口德國整機1491.2萬臺,出口額1.14億美元。中國工業(yè)電器協(xié)會電動工具分會秘書長張傳富介紹,我國電動工具去年的出口額是26.8億美元,今年上半年已經實現(xiàn)出口16億多美元。如果把零配件計算在內,出口數額更是可觀。去年,電動工具零配件實現(xiàn)出口2萬余噸,出口金額達1億美元。歐盟是我國電動工具*大的出口市場,占出口總額的45%以上。其中德國是我國電動工具的第二大進口國。我國生產的電動工具占德國市場份額的90%。
標準壁壘
筆者電話咨詢了幾家涉及此事件的廠家,都是諱莫如深,只是表示并沒有受到多大影響。
業(yè)內人士熟知,國內電動工具生產企業(yè)中許多在為“BOSCH”(博世)等一些世界*貼牌生產,絕大部分產品用于出口,國外市場需求量遠遠大于國內市場。由于生產成本低、生產工藝比較成熟,因而中國電動工具產品頗具競爭力。業(yè)內人士擔心此事件影響會不會蔓延,如果歐盟再制定出針對PAHs的新標準,英、法甚至美國都將跟進,中國電動工具出口無疑會大受影響。此外,除了電動工具外,很多電器產品中都存在PAHs物質。
但是目前,德國還沒有出臺有關PAHs值的產品檢測標準,業(yè)界認為,德國在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法律、法規(guī)條文之前就單方面阻止進口中國的電動工具,是違反國際貿易規(guī)則的。
商務部公平貿易局提供的有關資料顯示,近年來,歐盟頒布了大量技術法規(guī)和標準,并制定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,其中有些要求苛刻,有些甚至缺乏充分的科學依據。這些法規(guī)和標準直接間接地構成對進口產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。2003年2月13日,歐盟公布了《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第2006/96/EC號指令》(WEEE指令)和《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第2002/95/EC號指令》(RoHS指令)。前一指令規(guī)定,對于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,生產者應以擔保的方式,保證有關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、處理、回收,環(huán)保處置費由生產者提供。2005年8月13日以前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報廢后,管理處置費由生產者按市場份額承擔。后一指令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歐盟市場禁止銷售含有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聯(lián)苯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。兩指令的產品適用范圍包括家電、通信等十大類電子電氣產品。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工作人員表示,標準壁壘越來越成為國際上許多國家尤其是發(fā)達國家貿易保護的手段,我國出口企業(yè)必須要加強這一方面的研究。
中國貿促會國際聯(lián)絡部負責人趙振格表示,電動工具事件目前是僅限于中德之間的雙邊貿易糾紛,力爭在雙邊框架內解決,避免擴大為多邊的貿易爭端。